小妾史–妾制陋习的历史沿革 王绍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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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
概述::
历史一再证明,已经扫进历史垃圾堆的东西,往往不会轻而易举地灰飞烟灭,只要具有适当的气候条件,这些垃圾就会死灰复燃,重新泛滥作恶。近几年来,古老的纳妾恶俗就又有所抬头,据一些报刊报道,有些地方,尤其是某些开放地区,一些目无法纪的男性,手中有了点权势,尤其是发了点财,竟然公开地纳妾了。有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妻妾同居,有的堂而皇之地在家门外“金屋藏娇”,他们并非什么“法盲”,而是根本不把国家严禁纳妾的法律放在眼里。有的纳妾者还振振有辞地公然宣称他们纳妾“有理”,什么“不能眼看着妻子生不出儿子而断绝香火”呀,“事业兴旺了,需要个贴心的帮手”啦,“我们三方(甚至四方、五方)情愿,这是我们的自由结合”啊,如此等等,都能毫不胆怯地说出口来。稍有法律常识者都会明白,如此这般的“理由”,都是无理强辩,根本无助于推卸他们的违法罪责。但这也提醒人们,“无子断后”、男尊女卑的陈旧封建观念,在资本主义世界也属违法的重婚和被视为堕落的“自由”婚外姘居,正在我国某些地区泛滥,毒害着人们,诱发着犯罪;对于敢于藐视法律的人来说,是难以盼望他们自觉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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