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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历史上的赫德
赫德生遇其时
1864年上海:英国-清朝伙伴关系
第二章 日记:1863年12月6日-1864年5月15日
第三章 1864年北京:建立总税务司的地位
总理衙门下的总税务司署
总税务司治辖下的海关
第四章 1864年6月1日-1864年10月25日
第五章 工作中的赫德:行政管理面面观
为海关发展筹措资金
巡视南方口岸
上海行政管理问题
长江口岸和赫德返回北京
第六章 日记:1864年10月26日-1865年6月18日
第七章 英国-清朝改革措施
中兴改革方案
赫德《局外旁观论》和中国的反应
第八章 日记:1865年7月2日-1866年3月2日
第九章 1866年欧洲之旅
斌椿使团
赫德的婚姻
第十章 日记:1866年3月7日-1866年8月7日
第十一章 视点与假说
作为中介的赫德
中国国内变革
改革建议的由来和发展
赫德的影响——1869年《阿礼国协约》
海关与帝国主义
附录一 外人在海关的职位
附录二 赫德致包腊信函
附录三 赫德致赫丝特·简·布莱登信函
附录四 税收季度报表
注释
参考文献
词汇/索引
译后记

作者简介

罗伯特·赫德(Robert Hart,1835年—1911年),英国人,字鹭宾。曾担任晚清海关总税务司整整半个世纪(1861年-1911年)。著有《中国论集》等。

赫德(1835-1911),英国爱尔兰人。他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显赫人物,是那个时代英国通过对海外殖民地的统治来建设英帝国的代表人物之一。作为晚清海关的外籍总税务司,赫德在他的权利鼎盛时期不仅控制着清政府的财政命脉,而且直接左右中国的内政外交乃至文化事业,是中国半殖民地社会前期代表英国进行半统治的主要人物,也就是他所自称的清政府的“太上顾问”。由于他曾参与了近代中国一系列重大的政治、外交事件,因此对他所遗留的资料进行研究也就成了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一个重要手段。迄今为止,人们主要是通过赫德写给其他在伦敦的代理人金登乾的1437封信,得以了解他的那一段历史。本书收录的赫德的早期日记,则出自早于书简的阶段。

生平
1835年2月20日﹐赫德出生于英国北爱尔兰亚尔马郡之波塔当
1853年毕业于贝尔法斯特之王后学院。
1854年5月(19岁)来华﹐先在香港接受见习翻译的培训,随即被派往英国驻宁波领事馆担任翻译。
1858年被调到英法联军占领下的广州。
1859年辞去领事馆的职务,参加中国海关工作﹐任广州粤海关副税务司。
1861年起代理李泰国(N. Lay)在上海担任海关总税务司职务。赫德建议总理衙门购买阿思本舰队。
1863年11月30日正式接替担任海关总税务司。
1864年赫德加按察使衔,成为清朝的正三品大员。
1865年,总税务署从上海迁到北京,(1929年迁回上海)。从此,赫德居住在北京40多年。
1869年晋升布政使,官阶从二品。
1889年,升为正一品。
1908年4月13日上午7时,赫德在办公室留下一张意味深长的便条后休假离职回国﹐但仍然挂着总税务司的头衔﹐直到三年后去世。由妻弟、副总税务司裴式楷代理总税务司一职。
1911年9月20日﹐赫德病死于英国白金汉郡的马洛。清朝追授他为太子太保。

掌管中国海关五十年的英国人
赫德作为一个英国人服务于中国海关,任总税务司长达50年之久。他恪尽职守,在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新建了沿海港口的灯塔、气象站,为北京政府开辟了一个稳定的、有保障的、并逐渐增长的新的税收来源,清除了旧式衙门中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赫德主持的海关还创建了中国的现代邮政系统。 赫德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中国雇员的身份,“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中国人民的“同胞”,是中国政府用来对付外国商人的外籍雇员。因此当1885年6月被英国政府任命为驻华公使时﹐他辞谢不就。 但是,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外国人把持海关无疑是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特别是中国港口的引水权)

北京政坛的风云人物
赫德长期居留北京,擅长幕后的“业余外交”,是总理衙门“可以信赖的顾问”,“不但在税务和商务问题方面,而且在外交和内政方面”,都有其不可忽视的影响力。甚至封疆大吏的人事任命﹐有时也要咨询他的意见。恭亲王奕訢说:“赫德虽系外国人,察其性情,尚属驯顺,语言亦多近礼…”。

1862年,中国第一个新式学校—京师同文馆成立﹐经费来自海关税收﹐负责人也由总税务司推荐。
1865年-1868年,他和英国公使威妥玛向清廷提出许多改制强国的建议,不过这些建议要到30年以后才引起中国改良派的共鸣。他写道:“如果政策改变了,中国可以成为各国的领袖;如果政策不改变,它将变成各国的奴仆。”
1866年,赫德回国完婚时,劝说清政府第一次派员出国考察。
1879年,赫德协助清帝国购买8艘军舰,这成为中国北洋海军的起源。
1887年,为解决走私问题,劝说中葡两国签订《里斯本会议草约》﹐由葡萄牙“永据”澳门,换取澳葡当局协助海关征收鸦片税。
赫德还曾参与《烟台条约》、1885年《中法新约》、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和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
他还利用关税的抵押担保﹐直接参与中国举借外债的活动。

赫德路
北京赫德路(Rue Hart),今台基厂头条。赫德路海关旧址已成为外贸部宿舍。
上海赫德路(Hart Road),今静安区常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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