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索引

  目录:

  问题的提出——代序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两条主线:经济和法律

  ——经济改革

  ——法律发展

  ——法律制度的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政府面临的最大挑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政府职能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追溯

  ——加入WTO——政府职能转变的加速器

  ——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政府机构改革——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

  ——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职能

  ——宏观调控职能

  ——宏观管理职能

  五、国家对市场经济宏观管理的主要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六、国家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市场主体

  ——法律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和保护

  ——法律确定市场规则,促进公平交易和竞争

  七、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市场秩序行使监管职能的主要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务部

  ——建设部

  ——海关总署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八、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环境资源的法律保护

  ——环境保护

  ——资源保护

  九、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保护环境资源的主要部门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水利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海洋局

  十、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职能

  十一、问题和现状——政府部门的设置、分工、权限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十二、依法行政——政府对市场经济法律规制的原则

  附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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